各縣市區工信局,市屬各開發區經發局:
根據年度工作安排,現將2022年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在濰坊市內依法注冊登記并連續經營3年(含)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界定的中小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二、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和培育企業應符合全部基礎條件和至少一項專項條件,具體條件詳見《濰坊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附件1)。其中,企業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增速調整為不低于4%,其他條件不變。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濰坊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企業認真填寫申請書(附件2)。紙質版與PDF電子版須版本相同,數據一致,材料中需簽字和蓋章處不要遺漏,填表時注意計量單位。
(二)對于涉密企業,須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內,如發現企業為虛假申報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予以撤銷。
四、工作流程
(一)企業申報。本著自愿原則,企業按照要求提交申報材料至所在縣市區工信、經發部門。
(二)縣市區局推薦。各縣市區工信局、市屬各開發區經發局對企業申報材料嚴格把關,將符合申報條件企業推薦上報市工信局。對申報企業“近三年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各縣市區主管部門要統一征求有關部門意見,查證有關情況,查證結果體現在報送的正式文件中。銀行信用、納稅信用和社會信用是否良好,是否依法規范繳納各項社會保險,企業自查并將相關證明附于佐證材料中。
(三)公示認定。經專家綜合審查和局會議研究,市工信局對濰坊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擬認定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認定公布。
五、有關要求
1.請各縣市區工信、經發部門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和推薦工作,于2022年7月18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市工信局服務和創新創業指導科。包括推薦文件、推薦匯總表、企業申請書(以上材料均需紙質版一式一份,同時報送蓋章原件掃描PDF版),佐證材料只需報送蓋章原件掃描PDF。
2.材料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郵寄地址:濰坊市高新區東風東街6396號陽光大廈四樓東區
聯系電話:8090650
附件:1.濰坊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2.2022年度濰坊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
3.濰坊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佐證材料(供參考)
4.推薦2022年度濰坊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匯總表
濰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