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信用】訊 近日,江蘇省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公示關于蘇州陸和電子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信息。
信息顯示,蘇州陸和電子有限公司的違法事實為“違反產生VOCs生產活動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對蘇州陸和電子有限公司處罰款人民幣9萬元整。